【食药方案】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为切实做好我县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
县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切实做好我县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28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8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形成一套机制完善、管理科学、实效显著的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
对照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标准,以安全、保障、提升为主要任务,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和创建提升活动,力争8大类47项指标全部达标,确保2017年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考核验收。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和部署创建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县创建行动的主体,县政府将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工作,并把省食品安全县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平安青田”建设等有机结合,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问题导向,消除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本区域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坚持治本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责任机制、考评机制,在创建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措施,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切实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坚持共创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坚持满意导向,科学设定工作指标,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四、工作重点
(一)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68%以上。
五、创建任务
(一)突出三大重点
1.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开展绿色生产,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安全生产技术。对主要农产品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或生产模式图或标准简图,生产操作规程或生产模式图或标准简图入社(场、企)率达90%以上。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管机制,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55%以上。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标准化实施率达到62%以上。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畜禽屠宰,打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县场准入制度,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县关。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处置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水分离装置;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80%以上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情况记录完整,并公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
2.强化市场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加大检查、巡查和抽查力度,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细化出台可检验、可度量、可检查的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全面覆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食品展销会、互联网食品经营等各类业态。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标准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区域内应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量化分级评定公示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食品广告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食品(含保健品)广告违法率不超过3%。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原则,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检检验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项目的抽检检验力度,每年食品安全定量检测不少于4批次/千人口。建立并依法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产品,及时、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和立案查处,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确保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深化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及师生监督组织建成率、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率、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比例、校园品牌超市比例、校园加热保温水或直饮水等饮用水安全系统建成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省定要求。
3. 强化基层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设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基层市场监管所按省、市、县要求设立,保留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牌子,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执法的首要职责。扎实推进基层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架构,加强力量配置,完善工作机制,改善设施设备,强化保障供给,提升基层工作水平。辖区常住人口2万人以上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0户以上的乡镇(街道)食安办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到要求。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配优配强专业人员,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考核的力度,每年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完善四个体系
1.健全组织保障体系。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和监管边界,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所占权重不低于3%,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纳入“一票否决”内容。加大食品监管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执法装备、宣传教育、食品检测、基层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风险监测(每年不少于1件/千人口)、监督检测(定量检测每年要求不少于4批次/千人口)、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
2.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确保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仪器设施、人员配备到位。具备食品安全常规检验检测能力,能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及非法添加的补充检验方法研究及检验检测。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具备应对常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本地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安全项目的实验室检验及快检能力。要指导和支持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机构仪器设备、人员配置到位,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达到规定要求;按要求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相关的风险隐患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风险检测结果会商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相关的风险隐患处置工作。
3.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装备物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培训或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妥善处置率达100%。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4.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共管共治格局。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增强认知能力。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发布有关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新闻媒体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信息曝光专栏,定期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完善食品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开通网络投诉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保险覆盖面和企业参保率。学校食堂、超市(商店)以及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参保率达省定要求。深入实施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扩大实施主体和联合惩戒的项目,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按类别组建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行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作用,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定期开展公众认知调查,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知晓率、对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对当地创建举措的支持率均达到85%以上。
(三)强化五种举措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模以上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鼓励开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相关认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全面实现电子追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档案和诚信分类数据库,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
2.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重典治乱,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纳入食品安全犯罪侦查的范围,及时立案查办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县公安机关设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罪犯的专职队伍,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派驻人员,协调推动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工作。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鼓励政府建立政法委、公检法和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侦办、审判协调机制。
3.提升科技监管能力。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手机食安通、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农产品电商监管等“互联网+”食品安全系列监管平台,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强区域间、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数据的整合共享,推动行程食品安全一体化、专业化、精准化监管智慧应用平台。推广使用移动监管执法终端,监管人员使用覆盖面达50%以上。
4.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国家、省、市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食品品牌、优势企业,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网络经营、跨境贸易等新型业态和现代经营模式。大力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功能提升,因地制宜制定小作坊、小摊贩行业管理办法和引导规划,加大升级改造力度,引导小作坊进园区、进基地,推动小摊贩集中连片经营和便民疏导点建设。广泛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抓好一批示范园区(示范村、示范街、示范单位),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形成食品产业发展新优势。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比例达50%以上。
5.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加以总结提炼,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创建实际,着力在“三小一市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保证金、社会共治体系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趟路子、立标杆、树榜样、做示范。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底前)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制定《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专项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营造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根据方案及考核评价细则,结合实际,推进实施创建工作。县创建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定期督导、专项督查、现场暗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创建工作紧张有序地推进。
(三)迎检验收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
2017年4月底前以县政府名义向市创建办报送验收申请、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通过市创建办初评验收后,向省食安委提出考评验收申请,并报送创建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各有关单位针对所负责的目标任务,对照标准、认真检查、查漏补缺、整改到位,确保获得“省级食品安全县”荣誉称号。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每满3年复审确认1次。必须坚持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青田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开展。要建立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创建专项资金,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抓,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并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大对监管成效、特色做法、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标准,力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制订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确保高标准、高起点开展创建,将创建工作作为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宣传展示的平台,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梳理分析创建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适时将难点热点问题作为攻坚项目,着力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县创建办将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创建评比,确保创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五)加强考核,确保成效。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县属单位和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具有显著成效的创新机制及举措给予推广,对影响创建工作达标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推荐访问:青田县 浙江省 药方 【食药方案】青田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