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北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创建卫生城市的整体推进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市区“三小”行业监管,根据《中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北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创建卫生城市的整体推进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市区“三小”行业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市区开展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为使工作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整建并重、依法治理”的工作原则,以整治食品“三小”行业无证无照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强指导,立足整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成立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宏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廖柱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姚 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 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绍祥 市纪委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成 员:谷景芝、罗锋、钟理珊、党日勇、吕镇宏、黄伟、甘辉、彭雪媚、柯小晞、陈东军、许科钦、龙滨、刘天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股,办公室主任由廖柱安兼任,副主任由吕镇宏、陈东军兼任负责日常协调和督查落实。
(二)督查小组
组 长:陈绍祥
组 员:甘辉、刘天灿、周霞
三、整治对象、范围
(一)整治对象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整治餐饮行业的经营户。
2.食品“三小”行业,小餐饮店(含各类酒楼、饮食店、快餐店、茶楼、夜宵摊点等)、小食品经营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油坊)。
(二)整治范围
城区街道、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经营户(农产品综合市场的整治另行制订)。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三小”行业必须做到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硬件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推进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开展低盐、低油健康食品生产与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小”行业产权单位及所有者负责督促店主落实整改、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一)小餐饮店
1.厅堂醒目位置统一设置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建立五病调离制度等统一式样证照。
2.加工经营场所必须有供排水设施,加工间必须用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瓷砖或防水材料铺设墙裙,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
3.有专用的洗刷、消毒、冷藏设施
①洗刷、消毒设施要求。加工间设置清洗水池,并分别标注“洗菜池”、“餐具清洗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配备足够容量并能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柜。
②配备足够容量的密闭、专用餐具保洁柜,并张贴醒目标识。
③设置足够的专用冷藏、冷冻设施,做到生熟分开并张贴醒目标识。
4.“三防”设施
①应设有相应的“三防设施”。
②封堵室内外各种鼠类通道,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木制门下包30cm铁皮,防止老鼠出入。
③应设废弃食物盛放容器与垃圾桶最好加盖密封,张贴标识,及时清运。
5.通风排油烟设施
①餐厅配备有空调或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通风良好无异味,空调滤网和电风扇叶片清洁无积尘。
②加工间配备抽油烟机或排气扇,排气扇应有防蝇网,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6.从业人员每人配备两套统一工作服或围裙和帽子,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
7.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
8.采购并使用有合格凭证的原材料,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台帐并逐日登记;不出售有毒有害、过期失效、腐败变质、掺杂使假和假冒伪劣食品。
(二)小食品店
1.营业场所、厅堂醒目位置统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牌,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统一内容。
2.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保持个人卫生,销售散装食品的应按规定着装,穿戴浅色衣帽。
3.店内通风、明亮,环境整洁。销售散装食品要使用符合“五防”要求的容器并做好器具的保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要有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
4.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坚持索证索票,经营企业要建立进货台帐,并保存进货相关凭证。
5.不出售“三无”食品及有毒有害、过期失效、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和假冒伪劣食品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6.“三防”设施
①商超、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销售裸露的食品要有纱网或盖并要有标签。
②封堵室内外各种鼠类通道,下水道出口设水封或防鼠隔栅,木制门下包30cm铁皮,防止老鼠出入。
③废弃食物盛放容器与垃圾桶应加盖密封,及时清运。
(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油坊)
1.厅堂醒目位置统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牌,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备案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统一式样证照。
2.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每人配备两套浅色工作服。
3.加工销售完全独立分间进行。
4.有与加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5.“三防”设施
①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配置有效的防蝇纱窗、塑料门帘或风幕机。
②封堵室内外各种鼠类通道,下水道出口设水封或防鼠隔栅,木制门下包30cm铁皮,防止老鼠出入。
③废弃食物盛放容器与垃圾桶应加盖密封,及时清运。
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三小”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和日常监督及技术指导,尤其重点为小餐饮的综合整治,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并按照创卫要求和国家总局相关规定,开创“笑脸”行动,提升城市品质。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宣传发动(7月1日-7月10日)
在城区范围内进行“三小”行业整治宣传;根据局工作部署印制宣传资料,发布整治通告,发放到“三小”行业业主和市民;做好“三小”行业卫生状况调查现场检查和指导整改工作。
(二)督促整改(7月11日-7月20日)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督促“三小”行业业主自觉整改。重点是补办各种证照、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完善卫生设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7月21日-7月30日)
对“三小”行业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行业要求的,进行行业整顿立案查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人员安排及责任区域划分
划分的各小组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负责对本区域内“三小”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整治,并于7月30日前填报《“三小”经营单位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交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组 负责人:姚远
组 长:陈东军
副组长:陆宝
组 员:覃顺、黄胜新、韦宁、罗创
负责区域:矿产公司门口—东门口停车场—陵宁路—新芝路—永安路(交界)
第二组 负责人:姚远
组 长:吕镇宏
副组长:周丹敏
组 员:姚尹祥、王荣波、钟昭源
负责区域:华侨大厦—城中路—新天地步行街—松木岭路—二环南路—大兴路—沿江路—东门口(沙街)—水浸社
第三组 负责人:梁高
组 长:许科钦
副组长:李海波
组 员:凌莉、杨宇、邓雪山
负责区域:城南一路—汽车站—城西一路—新松路—荔丰路—一环西路—永丰路(一环西路与永丰路交界)
第四组 负责人:梁高
组 长:党日勇
副组长:杨 宙
组 员:杨德超、罗安勇、陈德
负责区域:一环西路(与永丰路交界)--城南一路—二环南路—客运中心—城西公园
第五组 负责人:廖柱安
组 长:钟理珊
副组长:姚开凡
组 员:盘德钊、顾海、李高齐
负责区域:月塘路—城南车站—瓦窑头公园—合源美地、金旺旺商贸城区域—硃沙桥头
第六组 负责人:廖柱安
组 长:黄伟
副组长:罗锋、邹林江
组 员:王霞、刘传、黎光
负责区域:城北一路—一环北路—城东二路—大风门—西河中路—法院门口
第七组 负责人:廖柱安
组 长:龙滨
副组长:蒋斌
组员:北流所全体人员、覃瀚演、谢日升
负责区域:市区周边城乡结合部